田林三中校级骨干教师认定细则及津贴实施方案制定说明
田林三中校级骨干教师认定细则及津贴实施方案制定,是为贯彻区教育局〔2009〕12号相关文件精神和徐汇区教师发展达标校申报要求,同时也是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骨干教师队伍质量,造就一批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厚实的专业素养和教育创新才能的教师队伍,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从而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符合区优质公办初中的声誉。
方案由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程序,入选基本条件,认定量化标准,津贴及实施办法,其它相关规定等内容构成。
评选程序:
教师自主申报→考评小组考核,初拟名单→学校考评小组征求群众对初拟名单师德意见→校务会讨论并确定公示名单→公示并最终选定→
认定量化标准:
身份认定和业绩认定 ,业绩认定中较全面地囊括了教学、教育和科研等九项内容,较好地反映了新时期师能发展的内涵与要求,校长室在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的同时,对分值几经调整,已期达到最合理的分布与构成,借以肯定做出了成绩的教师。
特别提名认定办法:
对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经校骨干教师评选小组特别提名,名额另设,比例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
总之《田林三中校级骨干教师认定细则及津贴实施方案》经过把握上级精神→初拟方案→听取意见→形成讨论稿→再听意见→形成草案→教代会讨论并通过形成正式方案→进入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