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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三中校级骨干教师认定细则及津贴实施方案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2

附件1

田林三中校级骨干教师认定细则及津贴实施方案(草案)

一.  指导思想:

为贯彻区教育局〔200912号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骨干教师队伍质量,造就一批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和教育创新才能的教师队伍,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区优质公办初中的声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田林三中校级骨干教师认定细则及津贴实施方案。

二.  评选范围和对象:

1.在职在编的一线教师(中层与职工不列入评选范围)。

 2.符合骨干教师评选标准的人员。

3.比例为教师总数的30%

4.当年度局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自然认定为该届校级骨干教师,但不占校级骨干名额。

三.  评选程序:

1.教师自主申报:隔年的6—9月,教师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好相关申报表,并向学校考评小组提供相关数据、证书和材料。

2.考评小组考核:依据入选基本条件与量化标准表,对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打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学校教师总数30%定初拟名单。

3.征求群众意见:学校考评小组,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和通过个别谈话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4.校务会讨论:结合初拟名单和群众意见,经合议确定公示名单。

5.公示并最终选定: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实质性意见,公示名单即为最终名单,如群众有实质性意见,经校务会讨论,进行个别调整。

四.  入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并履行教师职责和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依法施教。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常规教育教学工作,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和学校重大活动等。

五.  认定量化标准:(评选认定年限为20079-20098月)

1.承担学校(本校)基层主要岗位职责:

岗位

年限/得分

教研组长

1/6,2/12

备课组长

1/3,2/6

年级组长

1/6,2/12

班主任工作满五年后(非本校要求),继续担任班主任(本校要求),满14年分别为14

班主任工作满五年后(非本校要求),继续担任班主任(本校要求),满5年及以上为6

2.两年里完成教学、教育和科研等任务且有突出业绩:

项目

级别、次数与分值

级别、次数与分值

级别、次数与分值

完成教育教学论文

区级及以上发表/3分(多次为5分)

区级以上获奖或交流/2分(多次为4分)

校级获奖/1分(多次为2分)

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与活动获奖

市级及以上获奖/3分(多次为5分)

区级获奖/2分(多次为4分)

 

承担课题和教科研工作

主持区级课题/4分(多项为8分)

参与区级课题/3分(多次为4分)

主持校级课题/3

(多项为6分)

参与校级课题/2

(多项为3分)

 

教师本人在学科比赛中获奖

市级及以上获奖/3分(多项为5分)

区级获奖/2分(多次为4分)

 

所在备课组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区公办初中前三名/3/每次

 

 

开设各类公开课和公开课获奖

市级及以上公开课/3分(多次为5分)

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三等奖以上4分(多次为6分)

区级公开课2分(多次为4分)

区级及以上公开课三等奖以上3分(多次为5分)

校级公开课/1(多次为2)

学科和班主任工作带教(本校和托管校且满一年)

1分(多个为2分)

 

 

所带班级获得称号

区、校大型活动(指团队艺体等方面综合性质的)班级集体获奖/2分、校1分(多次区3分、校2分)

校学期流动红旗获得/2分(多次为3分)

校月流动红旗获得/1分(多次为2分)

师德楷模、校区三奖获得者、市区园丁奖获得者

市级园丁奖、区级三奖/5分(多次为7分)

区级三奖提名/4分(多次为6分)

区级园丁奖/4分(多次6分)

校级/4

校级提名/2

六.  校骨干教师的其他评选原则:

1、原则上应满工作量,特殊情况时,不得低于满工作量的80%

2、汇知学校的岗位经历和业绩等同田林三中岗位经历和业绩。

3、特别提名认定办法:对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经校骨干教师评选小组特别提名,和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公示后没有实质性意见,可认定为校骨干教师,名额另设,比例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

七.  津贴及实施办法:

1、从骨干教师认定的当年十月起,入选者享受每月一定的津贴,时间为两年。

2、领取津贴期间,凡累计病假15天,连续病假5天,取消一个月的津贴;病假且完成规定工作量,则不取消津贴。

3、领取津贴期间,连续事假3天,或累计请事假10天以上则取消一个月津贴。

4、凡在工作中,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经校务会讨论后,可以酌情取消相应津贴。

5、在享受津贴期间,骨干教师不得主动中止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和班主任工作,如确有个人特殊情况,须书面向校长室提出申请,并经校务会批准备案,同时放弃称号和津贴。

6、区、校级骨干的津贴,只享受高的一份待遇,如区级骨干年限已满,但作为校级骨干年限未满者,可继续享受校级骨干津贴直至届满。

7、本方案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8、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校骨干教师评选小组:

组长:高波

副组长:吕东  杨静娣  李慧清

组员:高晓蕾  郑伟  宋玮苡  凤云  严文标  杨凯  沈雪芳 卢沉

 

 

田林三中  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