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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4-09-23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由电教专()职人员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2、多媒体教室为专用教学场所,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作为它用。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须听从教师安排入座,遵守纪律,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3、多媒体教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要建立管理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4、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提前一天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并组织实施,并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

5、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多媒体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根据教学安排,做好所需设备的检测准备工作,协助和指导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6、教师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如属违章操作或者造成人为事故,需追究责任。

7、多媒体教室使用结束后,管理人员待投影机彻底冷却至风扇停止转动后,将所有设备切断电源,关闭电源电闸,填写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8、对多媒体教室要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如防火、防盗、防磁、防静电、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入侵等防范措施。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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