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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田林三中评优细则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08-05-22

田林三中评优细则

一、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优。

二、          评优分为三好学生(含优秀团员、优秀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部、优秀队干部);先进班级集体(先进队集体)。

三、          校三好学生的名额为年级学生数的4%,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为年级学生数的3%。

四、          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含优秀团员,优秀队员)评选条件

1  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平时积极宣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政策;熟悉和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正确的政治思想观点,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积极抵制和批评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

2  道德品质:广泛团结同学,乐为集体工作;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人正直公道;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尊敬市长、爱护公务、生活简朴、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突出,且有良好的劳动和卫生习惯以及文明修养。

3  学业技艺:学习目的性正确,有良好的自学习惯,平时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能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有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或一技之长;各门学科均为优良。

4  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认真刻苦的参加体育锻炼和军政训练,体育成绩优秀或专项突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感,顽强勇敢的意志,自尊自爱,惜时守信,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部,优秀队干部)评选条件

1  班级集体能按照《中学德育大纲》,《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展开工作,形成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社会主义化建设,关心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的良好政治氛围。在军政训练、家村劳动,社会考察,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大多数同学收获较大,并获得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2  班级集体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规范》、《中学生守则》形成关心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勤奋学习、热爱劳动,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和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

3  班级集体学习气氛浓厚,学习目的端正,能积极开展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活动以及各学科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且取得成绩。

4  班级集体能开展或参加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育、娱乐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取得成绩,大多数同学体质不断增强并达到《国家体锻标准》,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学生,合格率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