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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学生收费制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3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学生收费制度

 

一、学生收费制度的原则:

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规范有序,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学校向学生收费工作应严格按照徐汇区教育局、徐汇区物价局在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学生明白交费卡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有关学生收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收费项目

责任人(三级负责制)

一级责任人

二级责任人

三级责任人

1.学生午餐

总务主任

年级组长

班主任

2.校 

政教主任

年级主任

班主任

3.报刊杂志

1)家庭教育报

2)中学生报

3)少年报

政教主任

年级组长

班主任

4)青少年科技报

政教主任

科技总指导

班主任

5)中学生英文报

教导主任

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6)语文报

 

三、向学生收费工作的流程:

教育收费的一般流程:制定计划——家委会同意——计财科备案——公示——征求家长意见——收费

1、“明白收费卡”的拟定和审核:

1)每学期初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拟出田林三中明白收费卡,经与家委会中心组成员协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明白收费卡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在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并在每学期第一次家长会上作宣传。

2、收费程序:

1)收费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2)自愿选择交费项目仅限于每学期田林三中学生明白交费卡上标明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收费标准不高于明白收费卡所备案的数额。

3)由校主管部门(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一级负责人拟定相应的收费征询单,并加盖印章后经二、三级责任人下发给学生。

4)三级责任人根据征询单的回执收取费用后,及时上交校财务室并进入学校账户,财务开具相应的收据给三级责任人。

5)征询单的回执由三级责任人收齐后上交二级责任人;二级责任人收齐后上交校财产保管室中保存至该学生毕业。

 

四、特别说明

1、相关责任人按“明白收费卡”范围收取了相关费用后,如因学生请假未使用相关费用,相关的费用应由相关责任人及时、足额退还学生。

2、学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明白收费卡”规定以外的费用。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和竞赛。负责活动和竞赛组织的教师,经向教导主任或政教主任登记备案,学校审批后负责承担相关费用。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