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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三中行政例会制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4-10-27

田林三中行政例会制度

 

1、学校行政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行政会议的决定,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途径与要求,交流、检查工作完成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计划进行。

2、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出席对象为学校中层、工会主席及领导班子成员。

3、行政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30——1130

4、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前向校长室请假。

5、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的要求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参加讨论并严格执行会议讨论的决定。

6、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研究和讨论的问题,除按规定程序公示、传达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对违反组织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要按相关规定处理。

6、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全程记实,完整规范,同时要做好归档工作,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由会议记录人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

 

2013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