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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专用教室)田林三中教学仪器设备出借制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08-05-22

田林三中教学仪器设备出借制度

一、  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  贵重仪器、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三、  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  校内其他部门借用,须经本学科负责人批准。

五、  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六、  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  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