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人〔2009〕4号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推荐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后备人选的实施意见
各基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教系统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工作开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下同)沪教委人[2009]21号文件精神,构筑坚实的徐汇教育人才金字塔,确保徐汇教育名校长名师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徐汇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徐汇区教育局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办公室(简称“双名工程”办公室)负责推荐培养青年优秀校长和教师后备人选及日常培养管理事务。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院。
二、范围和名额
推荐范围为徐汇区教育系统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含民办),从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在职青年校长(正副校长、正副书记)和教师(校长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以下)。我局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校长后备人选8名,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14名,培养期为2年。
三、培养目标
为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工程储备后备人选,对在培养期间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上海市普教系统第三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后备人选。
四、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专业基础(教师):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
3、研究能力:具有发展潜能,在教育、教学中有创新性构想,在学科建设中能发挥一定作用。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4、管理水平(校长):有5年以上学校校级管理经历,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身心素质:身心健康,能从事正常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工作。
五、推荐程序
1、公布推荐条件:教育局通过徐汇教育网公布推荐条件;
2、推荐形式:
个人申报:根据选拔条件与要求,教师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校长可以向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提出申请。
组织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通过组织公平竞争的形式,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提出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后备人选名单。
3、被荐人填写《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推荐表》(附件3),由所在学校于
4、初选审核:教师进修学院汇总推荐名单后,局“双名工程”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对申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审核。
5、专家评议:局“双名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由专家提出推荐人选评议意见。
6、公示名单:教育党工委书记办公会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徐汇教育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审定正式人选。教育党工委会议审定推荐人选正式名单,并报市培养工程办公室。
六、培养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培养措施中规定的市区联动以及区教育局是“优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的要求,区教育局将配合市教委做好“优青项目”后备人选的培养工作。制定选拔培养、考核方案,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七、本实施办法由局“双名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沪教委人[2009]21号文件执行。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教系统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工作开展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9]21号)
2、徐汇区教育局优秀青年校长核教师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日程安排、工作要求
3、《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推荐表》
4、《组织推荐表》
                                徐汇区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青年校长  教师  后备人选  推荐  实施意见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3份)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人〔2009〕2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教系统选拔培养
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教育高端人才培养梯队,确保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市教委决定设立“上海市普教系统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为做好优青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管理
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培养工程办公室”)全面负责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工作;设立“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项目组”,设在“市培养工程办公室”。
各区县要确定相应职能部门,并结合实际制定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办法,负责日常培养管理事务。
二、培养目标
通过优青项目的实施,培养一批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建立教育高端人才培养梯队,市与区县联动,为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工程储备后备人选。
三、选拔培养范围和名额
上海市普教系统“优青项目”选拔范围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优青项目实施意见另发),从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的在职青年校长和教师(校长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以下)。
首批上海普教系统“优青项目”选拔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400名,其中校长105名,教师295名,推荐名额由市教委统一下达。
四、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专业基础(教师):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
3.研究能力:具有发展潜能,在教育、教学中有创新性构想,在学科建设中能发挥一定作用。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4.管理水平(校长):有5年以上学校校级管理经历,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身心素质:身心健康,能从事正常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工作。
五、选拔程序
1.公开选拔:市教委人事处通过上海教育网站公开选拔条件和名额。
2.个人申报:根据选拔条件与要求,个人可以向学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区县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后备人选在区县骨干校长和教师中产生(应享受区级骨干校长、教师待遇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提出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后备人选名单。
区县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被推荐人填写《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推荐表》(附件2),由区县审核后,报送市培养工程办公室。
4.原则审定:市培养工程办公室根据区县推荐、专家评议意见对后备人选进行原则审定,以文件形式确定正式人选。
六、培养措施
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优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区县要成立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培养办公室,办公室一般设在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应制定“优青项目”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2.市教委设立上海市普教系统“优青项目”专项经费,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用于课题研究、基地培养、研究生学历与硕士学位学习等,专款专用。区县需按1:1的配套资金予以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可加大支持力度。培养期结束时,各区县教育学院对每位候选人的经费资助项目作出总结报告(样式见附件3),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培养工程办公室备案。
3.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培养期为两年。在培养期内区县要为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在市名校长名师及其学员中产生),各有关部门应对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关心其思想、工作、进修及生活。培养方案报市“优青项目”组备案。
4.区县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优青项目”校长、教师参加社会考察。
七、考核
1.对选拔培养的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指导教师与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拟定培养计划,区县每年要对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发展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优青项目”组备案。
2.市培养工程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优青项目”的情况进行评估。
3.对在培养期间成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优先推荐为上海市普教系统第三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后备人选。
4.在培养期内不称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待遇。
八、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1.各区县应于
上述推荐表可在www.shmec.gov.cn下载,用A4规格纸打印。
2.市教委于
区县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培养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报“市培养工程办公室”备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俞玲萍;联系电话:2311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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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基础教育  教师  培养  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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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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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0份)
附件2 :      徐汇区教育局优秀青年校长、
教师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日程安排、工作要求
1、完成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的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填写《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推荐表》(附件3),由所在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中山南二路800号1号楼612室,联系电话:64040603)
报送材料要求:
(1)《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推荐表》
一式三份书面A4打印稿及电子版
《推荐表》填写要求:
个人申报的推荐表:个人完成第1、2、3页的填写;
组织推荐的推荐表:个人完成第1、2页的填写,
(2)组织推荐的,学校另行填写《组织推荐表》(附件4)
一式三份书面A4打印稿及电子版
(3)论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书面A4大小。
2、教院师训部根据工作要求对申报的推荐者进行材料汇总;
3、局“双名工程”办公室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
附件3:
上海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
推  荐  表
 
               姓       名:                        
单       位:                        
                 
           校 长 职 级:                        
                  
           专业技术职称:                       
                  
           学        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9年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须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端正、清楚,一式二份。
二、第1、2页本人填写,粘贴照片,区县教育人事部门审核;
       第3页自荐者根据能力与发展填写申请理由;
       第4、5页由区县教育局填写。
三、如填写的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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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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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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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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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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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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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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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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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参加 何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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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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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教育 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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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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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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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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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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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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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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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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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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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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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 后 学 历    | 
 大学  | 
 从          毕               校           年      业于                     系             专业(修业    年) 至         肄              (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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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 究 生  | 
 从          毕               校           年      业于                     系             专业(修业    年) 至         肄              (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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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从事专业及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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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何地曾获何种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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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经历(包括学术团体职务、出国进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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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 研 成 果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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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时间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级别  | 
 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中的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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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论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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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何时何刊物(出版社)发表(出版)  | 
 排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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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 导 教 师 或 校 长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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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带教人姓名   | 
 被带教人单位  | 
  带教项目  | 
 被带教人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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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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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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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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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组组长签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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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 县 推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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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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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培养工程办公室审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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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主任签名:                                日     期:                       | 
附件4:
组织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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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推荐者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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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类型  | 
 ○优秀青年校长 ○优秀青年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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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理由: (根据被推荐者的工作实绩充分阐述推荐理由,字数300字以内。) 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