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预案
(一)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预案
1、学校成立事故处理应急小组。
(1)应急小组成员包括校长室成员、政教主任、未保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
(2)事故发生在上课期间的,增加
(3)事故发生在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期间,增加带队老师。
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一般流程:
当学生无论任何原因在校园内突发伤害事故,全校教职工均有关心、帮助以及协作处理的义务。当班教师应立即亲自将学生送往卫生室,由
(二)学生伤害事故处置中各责任人的职责
1、校长室统一领导事故处理的各项工作。
2、政教处负责下列工作:
(1)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教育局办公室、教育局宗治办、区未保办、街道未保办老师书面报告事故经过。根据事故情况,随时上报。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当保险公司来人后,协助保险公司处理事故。
(2)事故发生24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3)根据事故情况,可以参加慰问工作。
(4)保管相关的书面材料。
3、年级组长负责下列工作:
(1)事故发生后,督促、指挥、协调本年级组老师及时开展善后工作。
(2)事故发生在课问休息的,指派班主任协助
(3)事故发生在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期间的,指派带队老师协助
(4)协助教导处安排临时调课。
(5)根据事故情况,适时参加家访。
4、班主任负责下列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家长,并将事故经过告知年级组长并报政教处。
(2)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陪同
(3)不能达成共识,再报政教处。
5、任课老师负责下列工作:
(1)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随
(2)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上报事故经过。
6、卫生老师负责下列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及时对被害学生进行必要的救护。如果伤势严重,立即送学生就诊。
(2)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将被伤害学生的伤势情况书面上报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