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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田林三中九年级推荐生“提前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4-04-23

2014年田林三中九年级推荐生“提前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二、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红梅

副组长:朱旭琼、李慧清

组员:郑伟君、戴芬、卢沉、胡长征、吴亦斐、家长(家长代表)1

三、工作要求:

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学校推荐生人选。获市、区“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长” “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则优先推荐推荐生填写《2014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审定。

四、具体操作方案:

(一)推荐生:2014年我校“提前录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计划数为  15 人。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录取”推荐依据:

必须是具有2014年中考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素主要包括:

1)基本素养与社会实践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诚实可信、关心集体,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积极承担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各类社会工作。

2)学习能力与个性特长

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兴趣,基础型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拓展型课程学习评价优良,积极参加探究型课程学习,爱好广泛、自主发展、个性有特长并获得有关部门的认定。

3)自评和他评

能客观进行自我评价。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对其有较高评价,获年级组推荐。通过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小组的认定。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录取”工作操作方案

凡在我校初中学习阶段各学科结业成绩合格,本人愿意,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优秀毕业生作为推荐生对象。

具体赋分标准为

1)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初中阶段被评为校全能星,且学习成绩优秀者。赋分标准:

优秀等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分值

10

6

3

在初中阶段三年连续担任大队长(含大队委员)的优秀学生,加3分。

2)政治思想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并在素质教育实践中成绩突出者。

八、九年级每次年级学业质量调研测试赋分标准:

名次

1-10

11-20

21-30

31-40

41-50

51-60

分值

3

2.5

2

1.5

1

0.5

八年级与九年级第一学期每次期中、期末考试赋分标准:

名次

1-10

11-20

21-30

31-40

41-50

51-60

分值

9

7.5

6

4.5

3

1.5

九年级一模、二模赋分标准:

名次

1-10

11-20

21-30

31-40

41-50

51-60

分值

30

25

20

15

10

5

 

备注:若因故缺考则不计分。

3)进入中学后,积极参加由教育专业部门组织由区教院下发通知的以书面形式进行的语、数、英、理、化五门学科竞赛、并在八九年级段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一、二、三等奖)者。

学科竞赛级别

全国

市级

区级

等 级

分 值

30

25

20

20

15

10

7

6

5

同一项竞赛同时分获市、区奖者,按就高原则,取一次赋分。

4)科技类、艺体类竞赛市级三等奖起算(七、八、九年级)

科技竞赛级别

   国 、市 

等 级

创新大赛、头脑om:分 值

7

6

5

其他:分值(总计超过10分记10分)

4

3

2

各类竞赛性质由校“提前录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界定。

当上述分值之和相等时

1)毕业学年获得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优先推荐。

2)班长、团支部书记、中队委员等班干部,学校优先推荐。

3、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推荐依据和操作标准: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依照上述操作标准排序,加以推荐。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田林三中九年级推荐生“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