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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田林三中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3-03-29

2013年田林三中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2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2013年田林三中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田林三中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协调和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工作客观、公正、规范、安全和有序地进行。

  长:高波

副组长:朱旭琼 李慧清

  员:、郑伟君、戴芬、卢沉、童毅、杨凯、郭宝梁

二、具体安排

1、日常考核成绩评定

学校工作小组按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日常考核成绩进行审核。成绩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将于329 日前在校内张榜公示3日。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示期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

2、统一考试报名

325 学校将统一下发报名单,学生与家长慎重考虑后按规定进行填报,并签字确认。329 日前上交报名单,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3、统一考试

41314日;491011日(游泳),根据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将组织学生参考。

4、 免考与缓考

因残疾、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应办理免考手续。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329 前相关材料递交学校工作小组。上述学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考前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27进行补考,补考仅限一次。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游泳项目可另定)。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5、未尽事宜请参照《2011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则》。有关信息可上网查阅(www.xhedu.sh.cn

 

田林三中

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