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文件和《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徐汇区教育局党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积极探索党员询问和质询制度以及意见建议的处理和回复制度,不断增强党内工作、党外生活的透明度。以党务公开带动校务公开,有序推进基层民主。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沟通工作内容
1、以依照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党务公开目录制订的《田林三中党务公开工作列表》为主要内容,制订学校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确定阶段性主题,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
2、学校发展、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
3、其他关心的事情和建议。
二、意见收集工作要求
1、对工作例会、组织生活的意见收集,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当场归纳问题的要点。
2、对书记信箱的意见进行及时的整理与归纳。
3、对个别沟通的意见或建议,要做好谈话记录。
三、沟通工作方式
组织生活、书记信箱、个别沟通
四、沟通工作程序
1、根据学校党支部党务公开沟通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沟通的主题或主要方面。
2、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或建议。当场做好记录和要点归纳,并告知与会党员。
3、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学校党支部。
4、学校党支部根据反映情况的轻重缓急,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5、对研究的结果,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求,分别不同对象和范围进行及时反馈。
6、每学期将党员反映的情况及意见等进行汇总和统计。
7、每学期结束时,对党员反映问题的情况以及学校整改情况向党员和教工进行通报。
五、反馈要求、方式
1、根据意见或建议的性质,确定党内或全校反馈的范围。
2、通过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平台,向党员或全校教工进行及时反馈。
3、召开教工大会或党员组织生活,向党员或全校教工进行反馈。
4、需要个别反馈的,及时与当事人进行反馈。
5、反馈的内容,包括对意见或建议的说明、解释、处理意见、整改措施与结果等。
六、工作整改
1、根据意见或建议的性质,对可以改进的工作规定明确的时间期限、要求等进行整改。
2、对暂时无法改进的问题予以说明。
3、对暂时无法采纳的意见或建议予以解释。
4、对整改的事项接受党员和教工的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党支部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