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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讨论稿)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1-11-15

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文件和《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徐汇区教育局党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积极探索党员询问和质询制度以及意见建议的处理和回复制度,不断增强党内工作、党外生活的透明度。以党务公开带动校务公开,有序推进基层民主。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沟通工作内容

1、以依照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党务公开目录制订的《田林三中党务公开工作列表》为主要内容,制订学校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确定阶段性主题,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

2、学校发展、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

3、其他关心的事情和建议。

二、意见收集工作要求

1、对工作例会、组织生活的意见收集,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当场归纳问题的要点。

2、对书记信箱的意见进行及时的整理与归纳。

3、对个别沟通的意见或建议,要做好谈话记录。

三、沟通工作方式

组织生活、书记信箱、个别沟通

四、沟通工作程序

1、根据学校党支部党务公开沟通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沟通的主题或主要方面。

2、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或建议。当场做好记录和要点归纳,并告知与会党员。

3、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学校党支部。

4、学校党支部根据反映情况的轻重缓急,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5、对研究的结果,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求,分别不同对象和范围进行及时反馈。

6、每学期将党员反映的情况及意见等进行汇总和统计。

7、每学期结束时,对党员反映问题的情况以及学校整改情况向党员和教工进行通报。

五、反馈要求、方式

1、根据意见或建议的性质,确定党内或全校反馈的范围。

2、通过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平台,向党员或全校教工进行及时反馈。

3、召开教工大会或党员组织生活,向党员或全校教工进行反馈。

4、需要个别反馈的,及时与当事人进行反馈。

5、反馈的内容,包括对意见或建议的说明、解释、处理意见、整改措施与结果等。

六、工作整改

1、根据意见或建议的性质,对可以改进的工作规定明确的时间期限、要求等进行整改。

2、对暂时无法改进的问题予以说明。

3、对暂时无法采纳的意见或建议予以解释。

4、对整改的事项接受党员和教工的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党支部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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