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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班班级公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10

七1班班级公约
为了更好、更客观地评价一个同学在校的表现情况,尽量做到在考核同学素质分时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一下班级评分细则。
一、 对待学校检查的各项要求:
1、 学校要求的各项检查,每个同学必须努力做到,做一个文明、有修养的合格初中生。
2、 在学校检查或抽查中,各项扣分原则上必须落入到个人,落入到个人的则以3倍扣分计算;对学校检查或抽查中予以公开表扬的相关人员,班级视特殊情况加1到2分。
二、 班级检查:
1、 在学校检查之前,班级自行开始检查,违规一次扣一分。
2、 教室内不准吃零食,违规每人每次扣1分,并责令马上改正。
3、 在上课(包括自修课)是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违规每人每次扣1分,被检查教师发现或任课老师点名批评的,每人每次扣2分。
4、 自修课时不准聊天(包括讨论问题),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若特殊情况必须经批准后才允许请假,如果没有请假而离开,则以旷课论处,上报学校作出相应处分,并每次扣1分。
6、 对值日小组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有意逃避值日,一经发现,除批评外,还将扣其相应考核分2分。
7、 广播操排队做到“快、静、齐”,若发现说话行为,每人每次扣1分。
三、 加分原则:
1、 班级值日工作,一个月若该小组未出现扣分,则值日组长加3分,成员加2分。但被该组长发现值日不认真的,不加分。
2、 在学校进行的各项比赛中,若获得相应成绩的,每人加2分。学校进行的各项比赛中获奖人员每人加2分。
3、 学习兴趣小组成员完成计划的,成绩明显提高,每次月考在前五名之内的,每人加2分。
4、 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加2分,受到批评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