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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三中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初稿)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25

第一课
目标:
1、 了解中学生守则及学生文明安全守则的具体内容。
2、 讨论如何将具体内容落实在行动上。
中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四、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娱活动。
    五、积极参加劳动,爱惜劳动成果。
    六、生活俭朴,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人民有害的事。
    十、诚实谦虚,有错就改。

学生文明安全守则
    l、全校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守则。
    2、学生必须准时到校,自行车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学生到校后中途不得擅自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并交门卫后方可离校。学生放学后应立即回家,注意安全,不在外逗留玩耍,避免发生意外。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便离开班级,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上实验、电脑、劳技等课时,必须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操作。
    4、课间休息时,学生必须讲文明、守秩序,不追逐打闹、不做其它危险动作、上下楼梯不得奔跑、必须靠右走。学生在操场活动,不准爬围墙、不准上房顶、不准攀篮球架、不准到领操台上玩耍、不准在操场或其它地方(堆物)攀爬;在没有老师指导和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体操器械上活动,学生不得把私球带入学校。
    5、上体育课、体锻课时,要听从有关教师的安排,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不准在教室里玩球、打扑克、打乒乓球,不准有推搡、骑人背人等危险动作,不准在走廊里拍球、做游戏或玩耍。开窗要轻慢不用手推玻璃,不向窗外投掷杂物。
  7、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过程中,要听从老师指挥、要讲文明守纪律、要注意社会公德、要遵守学校和社会的各项规则和法规。
    8、学生不应从事有危险性的劳动。值日生参加劳动时要注意安全,做到不打闹,不做危险动作。
    9、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开过份的玩笑、要相互谦让、不要为小事产生矛盾,如有纠纷自己不能解决时,应主动请老师处理,不准骂人和打人,更不能叫校外人员参与私了。
    10、全校师生都要关心学生的安全,如发现同学有违反文明安全守则的行为,要及时劝阻或向老师报告。
  11、每个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田林三中学生文明安全守则》中的各项要求,如因违反《守则》发生了意外或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第二课  学生文明礼仪标准
目标:
1、了解田三对仪表礼仪的具体要求。
2、了解校园礼仪的具体内容。
3、了解外出活动时的礼仪。
4、了解家庭礼仪。
  一、仪表礼仪
    l、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佩戴红领巾、团徽,队干部佩戴标志。校内穿校服。不佩戴首饰。
    2、头发、面容干净整洁。男生不留长发及染发,女生不烫发不披肩,不化妆,不染发。
    3、语言举止文明,不说脏话粗话,不骂人打架。经常使用“请,你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
    二、校园礼仪
    1、校园里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
    2、早晨遇见师长,主动行礼问早;平时遇见师长,主动问好;放学遇见师长.主动说再见。
    3、同学间用点头、微笑、问候、挥手等方式打招呼。
    4、预备铃响后,静候老师来上课,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致敬,上课发言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起立回答,下课请老师先行。
    5、进老师办公室先敲门喊“报告”.经允许方可入内。
    6、课间文明休息。不大声喧哗,不吵闹,不互相追逐。
    7、文明用餐。排队取饭、舀汤,在自己座位安静用餐。
    8、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上锁。进校、放学不争先恐后。
  三、外出活动礼仪
  1、外出活动要遵守公共秩序。
  2、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与兄弟学校学生及其他人员友好相处,礼貌待人。
  3、听报告,看电影,看戏要保持安静,不大声说话,不随意走动,不吃带壳食物,不吃冷饮,不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4、退场有序,不蜂拥。
  四、家庭礼仪
  1、早起问早,临睡问安。
  2、上学时与家长说再见,放学回家要问好。
  3、吃饭用餐要让父母长辈先入座。
  4、对父母长辈的称呼要用尊称,不能直呼其名或用不敬的称呼。
  5、接待来访客人要热情、大方、主动问候,请入座。递茶送物要用双手,客人告辞要起身相送,对年迈的长者要主动搀扶,主动远送。
  6、与客人共餐应先让客人入座,再让客人先动筷,学会敬菜。餐毕要打招呼方能离座。
  7、关心父母长辈身体健康,主动问候,以适当方式祝贺父母生日。
  8、主动为家长分担力所能及的冢务,对家长的劳动能适时表示感谢。

 

 

 

 

 

 

 

第三课   学校卫生制度
目标:了解田三对各项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①每学期定期召开卫生会议,讨论卫生各方面工作,并落实措施。
    ②每天做好二小扫,一大扫,保持室内外墙砖、楼道整洁。
    ③做好每周一次大扫除,划分卫生包干区,做到四定:定人、定点、定时、定内容,人人有劳动岗位。
    ④不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共同做好保洁工作,维护校园整洁.
  ⑤建立一支卫生骨干队伍,配合老师检查并评比各班的卫生情况。
    ⑥保护视力,注意用眼卫生,做到“二要、二不要”。
    ⑦注意个人卫生及饮食卫生,做到“四勤、四不”。
    ⑧认真学习健康教育,积极参加各种卫生宣传活动,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促进身体健康。

第四课   春游、秋游中的安全问题
  
  目标:了解春秋游中应注意的事项。
  春游、秋游是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的重要教育活动。
1. 春游、秋游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
  出发前,学校领导必须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强调安全教育,不仅要制定有关纪律,强调安全事项,而且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发放通知,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对学生的要求告知家长,以便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2.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安全工作,年级、班级、小组,要层层落实到人,必要时小组还要再分小小组。组织不严密、秩序混乱,是发生事故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出游时,要备醒目的标志旗、车号、标志、电喇叭、哨子、医药箱等物品,学生穿统一的校服,以便辨认,还要随带各学生家庭电话号码,及家长手机号码。
3. 出游地点的选择,必须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出游的地点范围、安全事项都有明确的规定。学校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不得擅自超出规定的区域范围。
    4.必须重视交通安全
    落实外出活动所需交通工具,一定要联系信誉好、安全可靠的公交,还要选择好安全的行车路线。学生要听从老师指挥。上车后,必须按分工清点人数,防止遗漏。
5. 出游不可全校倾巢而出
    校内必须有人留守值班,其中至少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必要时及时联系。
6. 分散自由活动时应注意什么
   在分散自由活动前,必须规定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认清自己乘坐的车号。规定要以小组为单位(最少不小于三人)活动,不要让学生单独行动。
  7.发生失散情况怎么办
  (1)大多数同学在集体点就地休息,派出若干精明能干的学生,两人一组分头寻找,出发前要规定回队时间,找不到人也要回集合点报告情况。
    (2)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或向当地政府机关报告情况,请求协助。同时,通过电讯工具向留校领导汇报,采取紧急措施。
    (3)迷失方向的同学,当不能走回集合点时,要寻找车站自行乘车返回。到了学校或家中,必须先设法向学校汇报情况,以便学校通知外出带队老师,使他们放心。若天色已晚,学生一时不能找到车站,就要寻找当地派出所、部队、政府机关等单位,向他们汇报情况,告知学校名称、家长单位,请求对方帮助与自己学校或父母单位取得联系。在汇报时,先向对方出示学生证。
学校处罚条例(试行)
目标:
1、了解哪些是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了解哪些行为将被实行处罚和处分。
    一、关于制止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的规定
    1.下列现象为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事件:
    (1)在校内称王称霸,搬弄是非,制造事端,欺侮弱者,打架斗殴;
    (2)为泄私愤,指使他人在校内或校外进行挑衅,打架或结伙到学生家门口寻衅;
    (3)本校学生擅自闯入其他学校进行违纪活动;
    (4)在校内、校外进行偷窃,赌博或敲诈活动;
  (5)传递观赏黄色淫秽书籍、VCD像带或其它物品;
  (6)抽烟。进入营业性的娱乐场所经教育不改者;
  (7)考试作弊或平时旷课两天以上或逃夜一次;
  (8)平时自由散漫,衣着不整,截耳环或其它装饰品,严重影响田林三中学生形象。经教育不改者;
  (9)被警署传讯。受教育者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以上者;
  (10)学生不听从老师的劝告,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老师授课。
  二、关于学生处分的规定
  1.对违反校纪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单、过失单、年级警告、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违纪单”签发权限:班主任;“过失单”签发权限:年级组长;“年级警告”签发权限:年级组长;“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签发权限:校行政会。
  三张违纪单等于一张过失单;二张过失单等于一次“年级警告”处分;二次“年级警告”等于校行政“警告”处分。凡是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若又违反校纪,即在原有基础上上升一级处分。如吸烟一校纪“警告”处分,又考试作弊——即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后又违反校纪,即给予记过处分。
  2.对严重违反校规的学生,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结果。以及本人对错误认识的态度等,在听取班主任和年级组意见后,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试读、退学处分。
  3.对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有违法行为而有损学校声誉的学生。经审核凡是被公安部门传讯受教育的,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凡是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以上者,将被学校责令退学,报区教育局批准,开除学籍。
  4.凡受处分的学生。都要由校长室将处分决定向全校公布,并有政教处负责将有关材料存入学校档案及学生个人档案。
  5.受处分的学生,经学校家庭教育,在一定时期内确有悔改表现,本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的书面申请。由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写明建设撤销处分的理由和意见,上报校德育领导小组审核。经行政会批准,方可执行撤销处分的决定。撤销处分的决定应向全校或班级宣布,并存学校档案,以作今后核查的证明材料。
  6.一般而论,申请撤销处分的期限为:“警告”须在三个月以后;“严重警告”须在五个月以后;“记过”须在八个月以后;“留校查看”须在一年以后;退学试读须在完成校内学业后。
  7.凡是受过校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学生,受处分后无明显进步的,实习时将被校方推迟推荐或不予推荐。
  凡是平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常唱“自我错”,又常犯错,其行为直接影响班级班风、学风的,尽管行政处分只有“严重警告”以下(含“严重警告”)其实习时也将推迟推荐或不予推荐。
  8.对受处分的学生,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除外,有显著进步的,可以撤销处分。毕业时处分仍未撤销,应在毕业生登记表上如实写明。已经撤销处分的学生,处分材料不应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而是留在学校政教处保存,以便今后核查。
  9.责令退学的学生,可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

 

附录
a、 受违纪单十条例:

犯规项目
处理意见
执行者
违     纪     处     分
1、仪表不整,男生留长发,女生头发披肩、染发,戴装饰品,化妆,带BP机、手机。
违纪单(次)
全校教职工发现,可请班主任签发。

2、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背书包,早晨7:45及午后12:45后进校为迟到。
同上
门卫、值勤同学登记,老师收取。迟到学生名单送政教处,由政教处签发。

3、校内外碰见老师不点头打招呼。
同上
全校教职工发现,可请班主任签发。

4、口头语粗言脏话、吹口哨。
同上
同上

5、课余大声喧哗、吵闹、嘻笑、追逐,随地吐痰、乱仍垃圾、塑料袋。
同上
同上

6、校内打扑克,课上听耳机(除语音课外)。
同上
同上

7、上课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活动场所纪律(录像室、图书馆、电影院)。
同上
同上

8、不完成值日生任务。
同上
班主任签发

9、不认真参加升旗仪式及广播操、眼保健操。
同上
同上

10、上课吃零食、喝饮料,不按时完成作业,上课时随意进出教室。
同上
全校教职工发现,请班主任签发。
b、受过失单十条例:

犯规项目
处理意见
执行者
过     失     处     分
1、在校内夏天穿背心、拖鞋和松糕鞋,女同学不穿无袖衫,冬天上课戴帽子,使用热水袋、瓶。
过失单(次)
年级组长签发

2、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其他学生上课,干扰教师授课。
同上
同上

3、粗言脏语。
同上
同上

4、旷课二节以上或抄袭作业。
同上
同上

5、无故向同学借钱或借钱给同学用于不正当活动。
同上
同上

6、损坏公共财物,例:课桌椅、墙壁、黑板、电脑、耳机、饮水器、门窗、绿化、电视机等。
同上,并赔款
同上

7、对教师不尊重、不礼貌、同老师顶嘴(轻微),男女同学开无聊玩笑。
同上
任课老师请年级组长签发

8、私自带外校人员进入本校。
同上
同上

9、中午盒饭带进校,坩脚、垃圾倒在水斗或厕所里。
同上
同上

10、损坏别人自行车。
同上,并赔款
同上
c、受校行政处分十条例:

犯规项目
处理意见
执行者
校     纪     处     分
1、过失单累计二次。
警告处分
政教处报校长室

2、期中、期末考试作弊。
同上
教务处报校长室

3、逃夜、夜不归宿、行骗、敲诈、吸烟(校外、校内)。
记过处分
政教处报校长室

4、旷课半天以上。
警告处分
同上

5、校外进营业性舞厅、音乐茶座、酒吧、咖啡厅、游戏房、弹子房等场所。
记过处分
同上

6、校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钱财来往)。
记过处分
同上

7、同学间相互漫骂,跨班级打群架有严重后果。
记过处分
同上

8、偷窃私人财物、自行车,严重损坏公共财物,不尊重老师,顶撞老师情节严重者。
记过处分
同上

9、被派出所传讯,受教育者。
记过处分
政教处签发,报行政会议审核

10、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者。
责令退学以上处分
行政会议签发,教育局审批
d、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可酌情给以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4)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偷窃等屡教不改者,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5)违反校纪校规,情节极为严重者。
  (6)一学期连续旷课超过一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三十六课时(旷课一天,按六课时或一天实有课时计)者。
走进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