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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和收交“一日捐”的通知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08-12-29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和收交“一日捐”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按照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200842号文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和“一日捐”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基层学校的送温暖工作,坚持做到工会是困难教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和第一关心人,在教工需要的时候,及时送学校和工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现教育工会就200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和“一日捐”工作、统计基层学校参加作如下布置:

1、请各基层单位按要求对今年元旦、春节的帮困的落实做好预案工作,并认真落实,同时填写“2009年元旦、春节基层工会送温暖活动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一)。

2、基层单位抓紧完成2009年“一日捐款”的收、缴工作。

(1)        “一日捐”的捐款是教职工一天的国拨工资额[即(“岗位工资”+“新级工资”+“职岗津贴”)/30天计算得出],各单位将收到的“一日捐款”总额的40%留校,记入学校工会“代管经费”账;30%上缴到“区慈善基金会”(天钥桥路3803号底楼、电话:64870363);30%请本单位主动划款以贷记凭证支付方式入教育工会帐户(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徐汇区委员会1001271509000094473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华山路支行);

(2)        请各基层单位务必在200918(星期四上午830-16002009年元旦、春节基层工会送温暖活动情况登记表”,带好已上交教育工会30%贷记凭证复印件到教育工会(蒲汇塘路55号四楼)领取收据(不收现金)

特别注意请在填写“2009年元旦、春节基层工会送温暖活动情况登记表”时,一定要认真看清楚填表要求和说明,注意表上数据的对应和各数相加关系。(请用电脑填报该表)

                                              徐汇教育工会

200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