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汇区“十一五”校本研修实施指导意见,请各位老师做好想对应的学分申报工作。如有需要申报的老师,请在下载本页内的申报表,填写好后,交给高老师处统一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下表。
内 容 |
学 分 认 定 要 求 |
学分 |
听课 |
区级以上,有听课记录,有不少于500字的观点,由学校认定 |
0.5 |
公开课 |
区级,有教案、有不少于800字的反思,由区教院认定 市级,有教案,有不少于800字的反思,由市教研室认定 |
1 3 |
境外培训 |
由学校外派,两个月以上,有学习笔记,有不少于3000字的小结 |
5 |
讲座 |
校级,1学时以上,有讲稿,由学校认定 区级,1学时以上,有讲稿,由相关部门认定 |
1 2 |
专题研修 |
符合课改要求,有计划,有研究过程记载,有专题报告,由学校认定 |
1 |
师徒结对(带教者与被带教者) |
有校级以上带教证书、协议或聘书,有带教计划、指导记录、相关组织带教成果评估。 |
2 |
读书 |
有读书计划、笔记、读后感,不少于3000字,由学校认定 |
1 |
课程开发 |
开发校级培训课程,有书面培训讲义,并实施,由学校认定 开发区级以上培训课程,有书面培训讲义,并实施,由相关部门认定 |
3 6 |
内 容 |
学 分 认 定 要 求 |
学分 |
论文/论著 |
在区内交流(由教院认定),或在区级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 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 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著,独立撰写/编写 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著,合作撰写/编写,由学校认定 |
1 3 12 3-6 |
科研课题(负责人及第一、第二执笔者) |
校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获得成果奖励 区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者获得成果奖励 市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者获得成果奖励 |
1 6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