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审批审核监督制度
1.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学校资金正常运转,合理使用,合理分配。
2. 学校所有财务预算、决算、计划、报告都应当送区教育局计财科审核。
3. 数额较大报告由财务主管报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审批,再报区教育局计财科。
4. 定期分析财务报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例,公务费和业务费的比例,各项费用效益如何,是否正常使用。
5. 各项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计划规定用途和项目,资金结余是否真实,往来款项结算是否符合结算规定,有无借往来科目转移资金,现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等情况。
6. 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坐支。外地采购,不得带大量现金,应通过银行汇兑。要严格履行现金收付手续,经常检查现金使用情况。建立岗位责任制。会计与出纳不能一人兼,分清职责,互相监督。
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