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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学生代办监督制度
1. 学校由政教处、总务处、教导处组成学生代办监督小组,负责学生代办工作,并负责、检查、制度落实。
2. 每学期监督落实学生代办制度情况,有无违反制度及越轨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确定收取选择性项目费用,必须以“学生为本”尽量减少学生费用收取。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落实有关政策,做好服务工作。
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