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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网站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4-11-17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网站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发布的信息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二、各部门所发布的信息应事先经校长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记录;

三、审核部门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部门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部门;

四、在审核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信息中心;

五、信息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六、信息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七、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要求: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学校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上级网管中心;

4、信息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网络管理员应当强化网络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6、网络管理员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后,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