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三中2013年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3年本区中小学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拟定《田林三中2013年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特长生招生计划:
项目 |
人数 |
民乐 |
10 |
合唱 |
10 |
足球 |
10 |
二、生源要求: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初中入学学生。
2、符合就读条件的外省市初中入学学生(经招考中心集中审核)。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专项能力突出,在市、区艺体类比赛中成绩优异。
2、在文艺、体育方面确有发展潜力。
四、特别说明:
凡经我校特长生录取的新生,入校后应积极参加学校相关特长的培训活动,并积极在各级、各类比赛中为学校争取荣誉。
五、招生办法及程序:
学校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 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也不招收没有填写“特长生报名表”的学生。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在
2、
4月26—28日学校对报考学生材料进行查看,按核准招生人数:测试学生数≤1:4的比例初选确定专业测试学生名单,同时发出专业测试通知,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科艺体卫科备案。
3、
4、
5、
6、
六、招生工作监督: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纪检委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成立由行政、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学校专项测试和选拔录取程序,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的评定以及专业测试的情况进行公开选拔录取,选拔过程中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接受区教育局与纪工委教育行政的监督。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将拟录取的艺体类特长生在学校张榜公示后,报区招考中心备案。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校长室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