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三中关于2010年招收特长生工作方案
根据“徐汇区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田林三中关于2010年招收特长生工作的方案如下:
一、 招生特长生的种类及计划数:
艺术类20名(合唱、民乐为主)、体育类田径10名。
二、报名条件
1.凡在本区就读或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的;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或发展潜力(参加过专项学习,获得过市、区艺体类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优异成绩)的五年级学生(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业余集中训练运动员)。
2.愿意入学后积极参加相关特长活动并为学校争取荣誉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1、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在
2、
3、
4、
5、4月28—29日,学校按科艺体卫科审核后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通知拟录取特长生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6、
四、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所有参加招生的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田林三中校长室
20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