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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三中关于2010年招收特长生工作方案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04-13

田林三中关于2010年招收特长生工作方案

根据“徐汇区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田林三中关于2010年招收特长生工作的方案如下:

一、     招生特长生的种类及计划数:

艺术类20名(合唱、民乐为主)、体育类田径10名。

二、报名条件

1.凡在本区就读或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的;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或发展潜力(参加过专项学习,获得过市、区艺体类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优异成绩)的五年级学生(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业余集中训练运动员)。

2.愿意入学后积极参加相关特长活动并为学校争取荣誉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1、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在201048到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在2010412之前,将《报名表》交给小学,同时提供能反映专业特长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在201041011日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专业特长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

241520日,学校到招考中心领取报考我校特长生学生材料,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初选,按“核准招生人数:测试学生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专业测试的学生数,发出专业测试通知。

3424,学校对进入专业测试的学生进行专业测试。

4427,学校将拟录取特长生名单和报考表送招考中心。

5428—29日,学校按科艺体卫科审核后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通知拟录取特长生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654,学校将特长生录取名单及报考表送招考中心,同时将录取名单交科艺体卫科。

四、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所有参加招生的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田林三中校长室

20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