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三中关于2012年招收特长生工作方案
根据“徐汇区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田林三中关于2012年招收特长生工作的方案如下:
一、
招收特长生的种类及计划数:
艺术类20名(合唱、民乐为主)、体育类(田径)10名。
二、生源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生源要求: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初中入学学生。
2、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省市初中入学学生(经招考中心集中审核)。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专项能力突出,在市、区艺体类比赛中成绩优异。
2、在文艺、体育方面确有发展潜力的苗子。
(三)、特别说明:
凡经我校综合测试录取后的新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相关特长的培训活动,并积极在各级、各类比赛中为学校争取荣誉。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1、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在2012年4月10日到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特长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在2012年4月12日之前,将《报名表》交给小学,同时提供能反映专业特长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在2012年4月13—14日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初中特长生报名手续。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专业特长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
2、4月16日,学校到招考中心领取报考我校特长生学生材料,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初选,按“核准招生人数:测试学生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专业测试的学生数,发出专业测试通知。
3、4月21日,学校对进入专业测试的学生进行专业测试。
4、4月25--26日,学校将拟录取特长生名单和报考表送招考中心。
5、4月27日,学校按科艺体卫科审核后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通知拟录取特长生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6、5月4日,学校将特长生录取名单及报考表送招考中心,同时将录取名单交科艺体卫科备案。
四、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所有参加招生的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田林三中校长室
2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