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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08-05-22

田林三中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一、  职工应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教学辅助的能力和水平。

二、  职工应积极辅助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更新教辅观念,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辅方法和教辅手段。

三、  职工应认真做好教辅工作,为学校的稳定运行做好保障。

四、  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辅管理制度,杜绝教辅事故。

五、  职工应爱护学生,在教辅工作中应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得侮辱学生的人格,体罚学生者将调离教辅岗位或解除聘用关系。

六、  职工在教辅工作中,不得收受礼品和现金等,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辅责任推卸给教师、学生。

七、  职工应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应在学生面前表现出朴素、整洁、端庄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