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三中教师基本责任
1、 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的理念与精神,努力把我当前课程改革的动向与趋势,自学遵守《师德规范条例》,自觉按教育规律办事。
2、 认真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备课内容除了需达成一般的知识目标外,还应包含体现能力目标和情感目标的要求,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的教案应是详案。
3、 教师应严格按教务处下发的课表进教室上课,中途一般不离开教学现场,如遇特殊情况,应告知年级组长或教务处。
4、 任课教师应在每日(双休日除外)的第二节课前,收齐前一日的作业,缺交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作业的批改应及时,注明日期、等第,对错误的作业,应严格督促学生订正,并批改订正的作业。
5、 随堂测验和学期考试的监考工作到位,杜绝学生的作弊现象,如学生有作弊行为,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学期考试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严肃考场纪律。
6、 测验应及时批改、评讲、订正、再批改。
7、 认真按时完成学校教研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8、 认真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积极投入课程改革的实践。
9、 对所任教班级内学生,有困难的学生课外应给予耐心的个别辅导。
10、 对所任教的班级,应把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提高学生的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11、 应根据学科的特点积极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意识情操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