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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田林三中九年级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6-03-22

2016年田林三中九年级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6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2016年田林三中九年级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田林三中九年级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协调和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工作客观、公正、规范、安全和有序地进行。

  长:杜红梅

副组长:李慧清

  员:郑伟君、卢沉、倪东萍、赵冀辉、沈雪芳、郑书辰

二、具体安排

1、日常考核成绩评定

学校工作小组按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日常考核成绩进行审核。成绩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将于328 日前在校内张榜公示3日。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示期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计入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2、统一考试报名

322学校将统一下发报名单,每位考生必须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学生与家长慎重考虑后按规定进行填报,并签字确认。324报名单上交教导处,由学校统计汇总后328前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单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3、统一考试

4910日;4121314日(游泳),根据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将组织学生参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免考与缓考

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2016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附件5),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材料325日前递交学校,经学校初审,于328日前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由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医学专家组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并报区招考中心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23进行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5未尽事宜请参照2016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有关信息可上网查阅(www.xhedu.sh.cn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2016322

 

 

 

 

附件1

2016田林三中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时间一览表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322

学习区红头文件

成立学校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6年学校实施细则

322

下发告家长书、

考试项目申报表

校实施细则挂网

324

收统一考试申报表

收齐申报表,体育老师进行审核

325

汇总学生选测项目

汇总免考材料

日常考核成绩

教务处统计、汇总、

免考材料经由学校初审

日常考核成绩经由学校审核

328

统一考试选测项目上报

以书面及电子稿形式报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出后不再更改

免考申请名单上报

按市教委文件规定,经学校初审后,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日常考核成绩公示

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间,学校接受学生对有异议成绩申请复核的书面请求,并组织复核

331

日常考核成绩上报

按区统一格式,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由该班班主任和任课体育教师签字确认,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一式四份,送区招生考试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稿

41

下发相关通知

下发各校统一考试的时间、游泳考试的时间、缓考申请表、缓考汇总单等附件

4910

统一考试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组织送考

4121314

游泳项目考试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组织送考

423

统一考试(补考)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缓考学生由家长负责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