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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田林三中九年级学生推荐和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2-04-18

2012年田林三中九年级学生推荐和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操作方案。

 

二、学校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波

组员:何耀华、李慧清、郑伟君、宋玮苡、赵亮、翁峥一、沈雪芳、李红、黄稼婕家长

 

三、工作要求:

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填写《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等程序,产生学校推荐生人选。

其他学生根据自身特长进行自荐,填写《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学校张榜公示后才具备自荐资格。

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四、具体操作方案:

(一)推荐生:

名额:2012年我校“提前录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计划数为 16  人。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录取”推荐依据:

必须是具有2012年中考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素主要包括:

1)基本素养与社会实践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诚实可信、关心集体。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积极承担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各类社会工作。

2)学习能力与个性特长

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兴趣。基础型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拓展型课程学习评价优良。积极参加探究型课程学习。爱好广泛,自主发展个性特长,并获得有关部门的认定。

3)自评和他评

能客观进行自我评价。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对其有较高评价,获年级组推荐。通过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小组的认定和校长推荐。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录取”操作标准

凡在我校初中学习阶段各学科结业成绩合格,本人愿意,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优秀毕业生作为推荐生对象。

具体赋分标准为

1)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初中阶段被评为校全能星,且学习成绩优秀者。赋分标准:

优秀等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分值

5

4

3

在初中阶段三年连续担任大队长(含大队委员)的优秀学生,加3分。

2)政治思想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并在素质教育实践中成绩突出者。赋分标准:(初二、初三年级每次年级素质综合调研及期中、期末考试)

名次

1-10

11-20

21-30

31-40

41-50

51-60

分值

7

5

4

3

2

1

3)进入中学后,积极参加各学科竞赛,并在初二、初三年级获区级以上(包括区级),以书面形式进行的教育专业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等第奖(一、二、三等奖)者。

赋分标准:

学科竞赛级别

全国、市级

   

等 级

分 值

10

9

8

7

6

5

科技竞赛市级三等奖起算,(初一、初二、初三年级)

科技竞赛级别

   国 、市 

等 级

分 值

4

3

2

同一次竞赛同时分获市、区奖者,按就高原则,取一次赋分。

各类竞赛性质由校“提前录取”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界定。

当上述分值之和相等时

①毕业学年获得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优先推荐。

②班长、团支部书记、班级劳动委员,学校优先推荐。

3、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推荐依据和操作标准: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依照上述操作标准排序,加以推荐。

()自荐生

除推荐生之外的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填写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荐表》,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后实行自荐。

 

五、本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田林三中“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20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