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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赔偿制度
一、污损图书封面,须赔偿装订费五角(精装本另加装订架);污损图书内页,尚不影响流通的,按原书价25%—75%计赔;污损图书致无法阅读的按原书价2倍计赔。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偿还相同的图书,如书无法购到,一般按原书价2-3倍,贵重书籍按原价的4-5倍计赔,成套图书(2本以上)遗失其中一本即须照整套书价按前述办法计赔,未遗失的原书仍由本馆收回。
三、对故意损坏,盗窃图书者,罚原书价的10倍,并视情节轻重停止借阅半年至一年。同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