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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27

各班教室电教媒体使用规章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电教设备辅助教学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教设施的管理及应用,优化教学效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各班教室电教媒体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一、管理规章制度

1.教室电教设备应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要求每学年每班班主任选出一名责任性强的学生作电教委员,明确其职责(附:《电教委员职责》),由信息中心进行相应培训。其他学生不能随便乱动设备,若出现人为损坏,应由班主任追究责任,并上报到政教处,作相应处理。

2.多媒体讲桌钥匙每学年初由班主任到信息中心专职电教人员处领取,并交由班级电教委员保管,学期末由班主任收回交到电教室,如逾期则由专职电教人员负责追讨,若丢失由班级赔偿。

3.教室电教设备只为教学服务,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利用电教设备进行看电影、听歌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若确需使用须经年级长同意,若发现违规使用电教设备,要上报政教处,作相应处理。

4.教师或电教委员应首先熟悉掌握电教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不允许自作主张乱动设备及接线,人为损坏设备应照价赔偿。

5.电教委员每天放学前应检查并关闭电教设备的总电源,班主任保证教室每天关窗锁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使用规章制度

1.教师使用电教设备都必须经过培训,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仪器损坏,要追究责任。

2.各班电教委员专职管理班级电教设备及相关财产,有义务辅助教师的电化课堂教学。其他同学无特殊允许,不得动用。一旦发现其他同学使用电教设备,电教委员必须制止,并报告班主任。

3.电教委员管理的财产有:液晶投影仪、实物投影仪、投影屏幕、投影仪柜、小音箱。

4.实物投影仪、液晶投影仪的使用要点:供任课教师使用,教师培训合格后,方能使用液晶投影仪进行电化教学,教学任务结束后,先关闭实物投影仪,再关闭液晶投影仪,让液晶投影仪在通电状态下的灯泡停止工作,约3分钟后使其处于待机状态,确保机器有足够的时间散热,再关闭总电源。严禁突然断电或人为破坏操作。倘若发生故障,应立即作好记录,明确责任,报告电教管理员,违章操作者,按相关规定处罚,如液晶投影仪15000元/台,灯泡3800元/盏,实物投影4400元/台。

5.电教委员每月上交《班级电教媒体使用登记表》一份,追踪、监督和促进教师的教学。

6.误操作或故意损坏电教财产者,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教师、班级或学生)。每一个人都要珍惜和爱护电教资产,维护正常的教学活动。

 

三、电教委员职责

1.负责本班电教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安全保卫工作。

2.熟练掌握电教设备的操作技能,协助各任课老师使用电教设备。

3.及时认真做好填写班级设备使用统记表并请教师签全名。

4.及时做好电教设备的清卫工作。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电教设备的故障,以便及时维修,保证电教顺利实施。

5.每次电教设备使用后检查并关闭电教设备(不关总电源),每天放学前应检查并关闭电教设备的总电源

6.每月上交《班级电教媒体使用登记表》一份并汇报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

7.虚心听取同学对各任课教师的电教课的反映、建议,及时向任课教师和信息中心汇报,交流情况,反馈教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