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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二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09-04-14

200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二
志愿填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7日 )
     
 

1、“高中阶段学校”的概念是什么?

参与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分两类:一类是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县重点高中、民办高中、转制高中、综合高中等;另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职校和技校。

 

2、考生志愿表栏目有哪些内容?

2009年中招考生志愿表设置两大栏:

(一)提前录取志愿

包括:(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上海市回民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

2)市实验性示范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3)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4)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二)统一录取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取得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荐生”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3、什么叫“名额分配”招生?如何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志愿?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的办法称为“名额分配”招生。

考生可按本人意愿根据分配在本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在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填报一个志愿。

 

4、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的志愿学校?

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的学校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其它志愿自然失效。

 

5、如果未被“提前录取志愿”学校录取,是否会影响以后志愿的录取?

考生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后面志愿的投档、录取。

 

6、志愿表中对“统一录取志愿”填报有何要求?

志愿表中“统一录取志愿 ”栏共有15个志愿,考生要根据本人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和升学意向进行填报。15个志愿可以填满,也可以少填。普通高中、中专、职校、技校的志愿顺序必须慎重填写,一旦被顺序在前面的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取得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荐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7、“择校生”如何招生录取?

   “择校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限”的规定,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只有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才能招收“择校生”。

“择校生”志愿须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择校生”的录取涉及到一次性收取择校费,所以考生及家长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填报,考生被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而要求顺延录取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

 

8、是否有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

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面向闸北区及周边地区招收特困家庭学生。填报久隆模范中学的考生,必须出具相关特困家庭证明,由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填报。

 

9、上海市回民中学是否招收汉族学生?

上海市回民中学面向全市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兼收汉族学生。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10、去年各校的投档录取分数线对今年填报志愿有否参考作用?

有一定参考作用。考生在填报志愿顺序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及能力,可把前几年的各校投档录取分数线作为填报志愿前后排序的参照,但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因为由于每年考生的学业水平不同,考生填报各校的人数不同,所以各校投档录取分数线会有变化。

 

11、考生填写“志愿表”要注意什么?

考生填写志愿时必须把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简称填写准确清楚,代码与简称保持一致。若代码与简称填写错误,造成不一致,投档时以学校代码为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负责。填写时要求字迹端正清楚。考生志愿表填写完毕交区县中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志愿。

 

12、学校代码中每一位数是否有特定意义?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均具有学校代码。学校代码设置五位,其含义为:第一位表示招生批次或学校类别。高中第二、三位表示学校类型,第四、第五位表示学校顺序。中职校第二、三位表示学校顺序,第四位表示专业性质,第五位表示专业顺序。

 

13、怎样选择自己的志愿?

每个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校的类别、收费、住宿、交通以及招生学校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结合自己理想选填志愿,达到理想与能力相结合。考生不愿去的学校不要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4、什么是征求志愿?

考生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如有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考生可根据这些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征求志愿”,由区县中招办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顺序录取。

 

15、考生根据什么范围来选择招生学校?

各区县的招生计划,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报考生源情况合理编制,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录取过程中的微调。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发本区县《2009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一书。考生根据报考所在区县的“招生计划书”内的招生学校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凡未列入“招生计划书”内的各类学校,考生不要填报。如填报该志愿,则作为无效志愿处理。考生更不要听信一些不切实际的宣传去填报那些无办学条件、无招生资质和无招生计划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