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20号)的要求,经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本市49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总计划为1552人。
凡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如要报名参加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必须在4月20日9:00至23日16:00之间登陆“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每个考生最多只能选择报考两所学校。考生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各校的招生方案,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学校。在报名阶段,考生可以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进行修改,如未修改,则系统默认首次选报的学校;如若修改,以规定期限内最后一次选报的学校为准。报名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学校要求的相应材料送交招生学校。经审核确定后,取得拟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将报考学校的志愿填写在《2008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的“自主招生志愿”内(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凡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试结束后,由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自主招生方案进行自主录取。
本方案公示后,自主招生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负责对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并应妥善解决好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现将本市49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及方案公布如下:
2008年上海市49所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方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