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三中2008年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就读的操作办法
一、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的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操作办法。
二、学校成立“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高波
组员:吕东、李慧清、高晓蕾、赵亮、宋玮苡、翁峥一、沈雪芳、张惠芸
三、2008年我校“推优生”名额为市重点高中(含寄宿制高中)17名。
四、“推优生”推荐工作的依据和评比标准:
(一)推荐依据:
推荐进入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推优生”)必须是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和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学生,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较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素主要包括;
1、基本素养与社会实践
(1)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
(2)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关心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感。能积极承担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各类社会工作。
(3)体育与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并能用各种形式进行艺术表现;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中的美。
(4)交流与合作能力:尊重并理解别人的观点和处事的方法;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别人合作。
2、学习能力与个性特长
(1)学习能力: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对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
(2)基础型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拓展型课程学习评价优良。积极参加探究型课程学习,有过程有记录有实效。
(3)有较强的探究能力,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爱好广泛,自主发展个性特长,并在一定范围内展示交流,获得有关部门的特长认定。
3、自评和他评
(1)能客观进行自我评价。
(2)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同学评议良好。
(3)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对其有较高评价,获年级组推荐。
(4)通过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小组的认定。
4、校长推荐意见
由学校校长用概括性的语言表述撰写。
(二)操作标准
凡在我校初中学习阶段各学科结业成绩合格,本人愿意,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优秀毕业生作为优秀生的推荐对象。其赋分标准:
1、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区三好学生或同级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初中阶段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且学习成绩优秀者。
赋分标准:
三好学生等级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分值 |
5 |
4 |
3 |
在初中阶段四年连续担任大队长(含大队委员)的优秀学生,加3分。
2、政治思想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并在素质教育实践中突出成绩者。
赋分标准:(初三月考加初二年级的期末考试)
考试名次 |
1-10 |
11-20 |
21-30 |
31-40 |
41-50 |
51-60 |
分值 |
7 |
5 |
4 |
3 |
2 |
1 |
3、进入中学后,积极参加各学科竞赛,并在初二、初三年级获区级以上(包括区级)以书面形式进行的教育专业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等第奖(一、二、三等奖)者
赋分标准:
学科竞赛级别 |
市 级 |
区 级 | ||||
等 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分 值 |
10 |
9 |
8 |
7 |
6 |
5 |
同一次竞赛同时分获市、区奖者,按就高原则,取一次赋分。
当上述分值之和相等时,科技竞赛获奖者、班长、团支部书记、班级劳动委员名次排前。
五、推优工作按如下程序操作:
1、
2、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六、本操作办法由田林三中“推优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田林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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