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丰富中小学生艺术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教育部组织创编了全国第一套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在全国中小学校推广。目前,我校由柳建芳老师负责在全校学生中进行推广。舞蹈是一种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艺术活动形式,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审美情趣,培养合作意识和交际能力,形成开朗、乐观的健康个性;有利于培养健美的身体形态,发展动作的协调性、节奏感和韵律感,提高身体素质;有利于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引导青少年追求真善美。(★王轶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