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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27

田林三中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与要求

1 、更好地贯彻落实《 校长负责制》 和执行校务公开等文件的精神,, 民主科学地管理学校。
2
、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的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行动,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
、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的形式形成决议,体现集体领导的意志。‘

二、重大事项的范围
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
(一)重大决策
1
、学校重要制度与章程、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调整
2
、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
3
、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
4
、重要评比方案的确定
5
、重要活动方案的确定
6
、年度财政预算的确定与调整
7
、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批
8
、教师奖励处罚的确定
9
、各类考核结果的确定

(二)重要干部任免

1 、学校校级干部的推选
2
、中层干部的选拔
3
、年级组长与教研组长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 、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

2 、学校年度设施设备维护的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l
、预算外3 万元以上人员资金使用
2
、预算外1.5万完以上活动资金使用
3
,预算外5 万元以上基建维修设备项目的资金使用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1
、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需要由校务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联合会议形式决策的,校务会议和支委会分别作好会议记录。
2
、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必须在法定参会人员全体到会的情况方可举行。事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到会。

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1 、提出事项。、重大事项由分管的校领导提出,由责任部门拟定供校务会议决策的方案与说明,并附相关材料。

2 、提前通知。召开校务会议的通知,须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参会人员。

3 、讨论决定。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中先由事项提出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作说明。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主持会议的校长在听取参会人员充分发表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会议讨论中,每位参会人员应表明个人意见,即赞同或不赞同的意见。同时做到会后分工执行的责任明确。
4
、备案存档。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做好记录。记录须写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法定参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事项提出部门负责人对方案的介绍和说明,分管领导的意见和主持会议的校长的决定等内容。
5
、 校务公开。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田林三中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的规定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五、本制度的执行

1 、本制度自校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