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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田林第三中学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总结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6-12-22

中共田林第三中学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总结

 

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徐教委(201416号】文件精神和区纪委及教育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现将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2016年党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情况如下:

首先全面部署任务。今年3月,学校党支部组织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专题会议,研究本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了《田林三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党政班子成员。

其次制定和公开责任清单。学校党政班子成员结合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查找了《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规范本单位校车使用工作》,《规范本单位艺体楼等场馆管理工作》等三项本年度内需落实完成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制定了责任清单和详细落实措施要求,经党政负责人分别审定后,主要班子成员签订承诺书。然后,我们把责任清单内容在田林三中网站上予以公开。

推进事项落实完成。自责任清单明确后,学校班子成员按清单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协调推进落实,主要责任人定期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和班子其他人员一起研究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与相关部门开展研究,沟通落实责任清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推进,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对于事项一(落实本单位清单工作)所拟定的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分解项目任务,负责责任清单的内容落实到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责任清单内容及推进情况在本单位网上党务公开栏公开;组织本单位的廉政学习教育,总结本单位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已落实。

对于事项二(规范本单位校车使用工作)所拟定的进一步明确公车使用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要求;制定《田林三中校车使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使用登记情况加以指导和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使用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做出责任认定处理。也已落实。

对于事项三(规范本单位艺体楼等场馆管理工作)所拟定的通过管理加强学校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年限,明确学校体育场馆(艺体楼)使用要求;制定《田林三中艺体楼场馆使用规则》,《田林三中教职工室内体育馆使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使用登记情况加以指导和自查自纠;对违规使用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做出责任认定处理。已落实。

加强总结分析。学校党支部书记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今年10月组织开展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日常监督》的中心组学习,会上通报了本年度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并对学校中层班子成员提出了岗位履责,一岗双责的廉政要求,并组织中层干部签订了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承诺。今年1220日召开党支部委员专题会议,在支部委员会成员中汇报落实责任清单的情况,接受支委会成员的点评。

当然,就三个量化的事项本身而言已经落实,但是就事项落实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推进,学校现有的设施设备还不止体育场馆这一个,还需要借此来推动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场地设施设备过程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更好地发挥设施设备场地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功效。

 

 

 

 

中共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