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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田林三中九年级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4-03-11

2014年田林三中九年级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4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2014年田林三中九年级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田林三中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协调和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工作客观、公正、规范、安全和有序地进行。

  长:杜红梅

副组长:朱旭琼 李慧清

  员:郑伟君、戴芬、卢沉、胡长征、吴亦斐、赵冀辉、倪东萍、郭宝梁

二、具体安排

1、日常考核成绩评定

学校工作小组按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日常考核成绩进行审核。成绩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将于325 日前在校内张榜公示3日。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示期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计入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2、统一考试报名

314学校将统一下发报名单,每位考生必须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学生与家长慎重考虑后按规定进行填报,并签字确认。325 日前上交报名单,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3、统一考试

41213日;48910日(游泳),根据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将组织学生参考。

4、 免考与缓考

因残疾、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应办理免考手续。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325 日前相关材料递交学校工作小组。上述学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考前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26进行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5、未尽事宜请参照《2014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有关信息可上网查阅(www.xhedu.sh.cn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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