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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第三中学第八届教代会代表的推荐办法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3

田林第三中学第八届教代会代表的推荐办法

 

、代表的名额

    根据教代会条例》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本校代表名额确定为27人。       

、代表的构成

    1. 各组室在推选代表时,应兼顾到以下五个方面:

男、女比例    年龄结构    职务    职称    党派

    2. 在代表名额中,教师代表不少于70%。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     

1.教师以教研组为单位分配名额,教务处与总务处合并分配名额。

2.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具体名额、代表的构成一并下达到各教研组、两处。

3.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和工会主要负责人的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直接参加选举。

四、代表的基本条件及应具备的素质

    1.代表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当选教代会代表。

    2.代表应具备的素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6)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积极带头。

五、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题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程序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2.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2)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六、各组室代表名额的分配表

组名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史地

理化生

音体美劳

两处

合计

总人数

16

16

12

11

10

11

17

93

分配名额

4+1

3+2

4

2+1

3

2+1

4

27

 

A、初选代表选出后,由各选区负责人将初选结果连同选举原始材料报送学校工会。

B、学校工会对各选区初选代表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

七、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八、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校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参加推荐代表会的人员数应超过应到人员的三分之二,推荐才有效。推荐出的代表名额应超过实到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根据得票的多少排序,并按实际差额人数进行第二次推荐。

当出现票数相等且人员已经超过应推荐人数时,将在相等票数人员中进行第二轮推荐。

十、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支部和工会讨论决定。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第八届工会委员会

                                                           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