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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5

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学校设施向社区开放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学校场地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区居民在校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高波   副组长: 杨静娣

组员: 宋玮苡  沈木兴   王轶康   吴陇海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社区、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监测与报告

(一)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活动管理人员、学校门卫、值班教师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旦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人员受伤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或者联系家属进行救治。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上报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根据事件性质,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
   
(二)火灾

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拨打119”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采取自救措施,发生在活动场所的火灾,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

(三)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无出入证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发生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