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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第三中学咨询室守则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26

田林第三中学咨询室守则

一、咨询原则
 保密、热诚、耐心、负责
 
二、咨询人员守则
    1、 咨询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咨询知识、技巧和经验,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咨询人员对当事人的咨询做好准确记录,对一些特殊案例要及时商议或提供转介服务。
  3、咨询人员不得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咨询内容、当事人信息向外透露。(特殊情况除外)
  4、咨询人员和当事人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在和谐的咨询氛围中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5、咨询人员不夸大自己的业务水准,禁止批评、指责、辱骂当事人。
  
三、咨询室开放准则
 1、咨询人员按时上岗,并做好记录。
 2、咨询室因特殊原因无法开放应做通知说明。
 3、无特殊情况不将外人带入咨询室。
 4、做好当日的清洁卫生工作,使咨询室保持整洁、清爽、明亮。
 5、咨询室内书籍、物品不能随意带出,特殊情况要外借应登记。
 
四、心理测试守则
 1、使用好的量表资料,应归还原处或归类放置。
 2、测验结果在三天内给予反馈,并及时记录。
 3、咨询人员不得未经当事人同意将测验结果向外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