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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责任承诺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24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贯彻《徐汇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方案》
责任承诺书
    
  经党政研究我们郑重承诺:
  一、提高认识,加强干部思想建设和教师师德建设,落实以德立校。
  1、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身作则,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办学思想,严格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促进师生全面和谐发展。
  2、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行风建设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3、加强教育常规管理,坚持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道路。构建教育平台,如青年教师“新星奖”活动,我的教学追求等。建设一支质量过硬、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4、增强学校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利用多种形式在教职工中宣传教育,引导教师正确对待家教,树立敬业爱岗、关爱学生的强烈意识。通过评选先进把教师身上的闪光点汇聚起来,以形成具有激励作用的工作氛围。
  二、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良好的形象确立社会声誉。
  1、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凡合法收入一律入账,不设‘小金库’”。
  2、在课余、双休日、假期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全班性的收费补课。
  3、学校科技活动等均不得收费,所需材料由学生或家长自己购买,带班教师的工作量视实际情况纳入结构工资改革方案。
  4、学校不向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出租出借教室、场地,出租出借教室、场地统一由资产管理中心审批。
  5、学校不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宣传;引导本校教师不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教学活动。
  6、严格执行“一费制”,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内容、标准告知每一个学生及家长,并做好解释工作。
  (2)属于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书面征求学生家长同意后代为办理。
     (3)各类教辅材料等不得向学生统一收取费用的项目,教师不动员学生缴纳或变相强制代为办理。
  7、加强对教师的管理。
  (1)教师不动员、介绍、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家教补习。
  (2)教师不私自利用上班时间在校外兼课。
  (3)教师不收受、索取家长礼物以及索借钱款,不要求家长提供用车、购物等各种便利。
  8、坚持制度、监督并重,确保落实。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两代会”、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以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推动我校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
  
  
  
  
  (公章)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