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退休教师福利费使用试行方案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沪府办【2009】111号),现就教育局所属单位退休教职工福利费标准作出适当提高的调整。
一、福利费使用的对象
田林三中全体退休教工。
二、福利费使用的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教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教职工补助慰问等。本着专款专用和节约使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广大退休教职工的利益,使用于民,造福于民。
三、福利费来源、总额
一年总额为:退休教职工人数*局拨人均数/月(90元)*12个月。
四、福利费使用的内容及金额比例
1、退休教工总工会住院保险每人每年110元。(2010年4月开始调整到135元)
2、每年小组活动费:人均100元。
3、每年重阳节每位退休教职工发放100元联华购物券。
4、每年6月送清凉每人100元,每年12月送温暖每人100元。
5、每年教师节和春节两次回校聚餐。
6、老年大学学费报销从40元涨到60元。
7、80岁以上护理费,每人每月25元,90岁以上护理费,每人每月50元。
8、生病补助:
(1)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退休教职工患特种重病救助管理办法》中相对应的补助方法,学校对于退休教职工首次确诊患特种重病的(9种大病),当年一次性补助1000元。
(2)探望生病住院退休教职工100元---300元,依住院时间而定。
9、困难补助:
补助对象:长年体差住院人群;一老养一老;老伴长年住院。
10、年底留存:5%左右。
五、其他事项
1、福利费大笔经费的使用,需提请校退管会共同商议决定。
2、局拨人均数如有变动,上述涉及到的具体金额由校务会讨论决定进行调整。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退管会。本规定所述内容若与上级文件有关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七、本方案经上级通过后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一年后如无异议,正式施行。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退管会
2009年12月
附一:关于活动费使用方法
根据教育局投放标准,2009年退休教职工活动费局拨标准为人均110元/年,2010年局拨标准提高到人均200元/年。根据专款专用原则,我们将此用于退休教师的春游一日游费用。考虑到现在我校退休教师人员增至180人,且年龄落差很大,因此,经校退管会讨论决定:年龄在75岁以上参加外出活动需一名家属陪同(家属费用自理),80岁以上参加外出活动需两名家属陪同(家属费用自理)。一般大病患者外出活动不通知,其余均通知。因各种原因不参加外出活动的,学校将一次性给与每人100元。
附二:关于共享费发放
2009年补发:
汇知退休:
1979年前退休,因2009年1-12月已发360元*12+400元=4720元,所以补发1280元+400元(教育局每年另外下拨)=1680元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补发因2009年1-12月已发326元*12+400元=4312元,所以补发1688元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补发因2009年1-12月已发276元*12+400元=3712元,所以补发2288元
2010年发放1月每人620元,2-12月每人580元。全年7000元/人。
关于2009年的共享费补发将在12月20日后打在工商银行卡上,请注意拉卡关心。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2009年12月8日
田林三中退休:
1979年前退休,因2009年1-12月已发400元*12+400元=5200元,所以补发800元+400元(教育局每年另外下拨)=1200元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补发因2009年1-12月已发350元*12+400元=4600元,所以补发1400元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补发因2009年1-12月已发300元*12+400元=4000元,所以补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