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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28

田林三中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对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有严格的安全使用制度。

2.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水泥防护库中,同时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且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进行保管。

3.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有详细的记录,用剩危险物品及时退还保管,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等保管人员应妥善处理或交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严禁随意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