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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暂无]    发布时间:2009-03-13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科〔20093

 

 


徐汇区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完全中学、初级中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体〔2009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区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成立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协调和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长:沈 

副组长:王华兴、倪志刚

  员:宋开成、李  宏、杨伟明、蒋  胜、郭智军

各学校成立相应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体育教研组长和初三体育教师等组成,具体负责体育考试项目的训练和学生的体育日常考核的评分,以及参加区统一测试的组织工作。

2、仲裁小组

成立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仲裁小组,负责处理体育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

  长:王华兴

副组长:宋开成、李  宏、杨伟明、郭智军

  员:林 琳、朱 炯

二、考试办法

1.日常考核

由学校根据初中《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及场地设施条件,组织安排学生上好体育课和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依据《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按照学生初三年级的体育学习态度(7分)、体育学习能力(8分)、体育学习效果(5分)等有关考核、测试成绩记载,采用教师评定、学生互评等方式予以评价,满分为20分。

2、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项目:

1)耐力项目:长跑(男生1000、女生800

2)定量项目:50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篮球、排球。

3)定性项目:垫上运动、杠上运动(单杠或双杠)、支撑跳跃。

每位学生应参加三类项目的测试。无特殊情况,耐力项目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测试,另在定量、定性项目中可各选择1个自己擅长的项目参加测试。学生应按照自己事先申报的项目参加测试,不可随意临时更改测试项目。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耐力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定量或定性类项目中另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定量或定性类项目重复)替换耐力项目参加测试,但此类另选项目的成绩以实测成绩分值的50%转换成耐力项目成绩。

统一考试由区统一组织,集中于41112日进行(包括游泳项目)。各校学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从网上另行通知。

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25进行补考。

户籍在本区、而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学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统一于425进行测试。

3、相关要求

(1)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卫生保健教师签署意见,经学校审核批准,并于320前报徐汇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2)各校要按照《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核算学生体育日常考核的成绩,并将汇总成绩后于46在校内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

(3)各校须于313前将全部学生参加统一考试各选测项目的名单(书面及电子稿)报徐汇区招生考试中心,名单报出后不得更改。

(4) 学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汇总按班级为单位,由该班班主任和任课体育教师签字确认,经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成绩信息汇总表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校自存,另一份于415报送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审核(同时应报送按区规定的统一格式制成的电子信息版)。

三、成绩评定

1.成绩组成:由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日常考核为20分,按照学生初三年级的体育学习态度(7分)、体育学习能力(8分)、体育学习效果(5分)等有关考核、测试成绩记载;统一考试为10分,分设耐力、定量、定性等三类项目,耐力项目满分为4分,定量和定性项目满分各为3分。

2、因特殊原因允许以定量或定性类项目替换耐力项目参加测试的,以此类另选项目实测成绩分值的50%转换成耐力项目成绩。

3、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4、因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本区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和体育统一考试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学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考核分,同时,上述毕业生应参加2009年的体育统一考试,按照其成绩计算其体育考试分值。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沪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6、在本区就读回外区县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体育考核分由现就读学校评定,并与就读学校学生一同参加区体育统一考试,体育考试成绩由徐汇区招生考试中心转送其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的中招办。

四、其它事项

1、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日常考核和统一测试要做到公正、公平。测试过程要公开透明。对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将事先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任务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地完成。

2、各校根据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并由学校教师为学生考试做好准备活动。同时按照选项进行分组,等待进入测试现场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3、各学校应加强健康与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平时的各种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在组织男生1000、女生800跑测试前,各学校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参加适应性的锻炼。特别对心肺功能患有器质性疾病或测试时有明显不适感觉的学生,教师应劝导他们实事求是地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体状况,不要勉强参加测试。在初中阶段各学年体育课均免修或初中阶段最后学期体育课免修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参加区县组织的统一体育考试,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办理免考手续。如上述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好转且准备参加统一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能恢复剧烈运动的证明,经学校和区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统一体育考试。

4、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学生对区统一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区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5、区统一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测试工作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者,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各校要加强对家长和社会的宣传,以取得各方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7、在体育测试期间,区教育局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64380853

8、未尽事宜参照市教委《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体〔20093号)文件执行。

 

附件:1.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

2.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3.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耐力与定量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4.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定性项目成绩评价标准与要求

5、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完成时间一览表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初中毕业  体育考试  实施细则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32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1

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学生日常体育成绩评价内容由体育学习态度7分)、体育学习能力8分)体育学习效果(5分)三方面组成。日常体育成绩评价满分为20分。

二、评价标准与分值

1.体育学习态度

由体育学习出勤和体育学习表现两部分构成。

1)体育学习出勤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广播操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4分),达到90%以上(3分),80%以上(2分),70%以上(1分),70%以下(0分)。

2)体育学习表现

学生上体育课时总体表现认真,努力完成教师布置的体育学习任务;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性体育活动时总体表现积极,努力结合自身特点或发挥自身特长进行锻炼。整体评价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2.体育学习能力

反映学生体育与健身课程的学习情况,学校应按照《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与评价,并体现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进步。学年总评体育成绩85分及以上为优秀(8分),75分及以上为良好(7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分),59分及以下为须努力(4分)。

3.体育学习效果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与运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优秀或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3分)。

 

附件2

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考生登记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班级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免试原

因及病

史概况

 

医疗单位

诊断结论

(由学校确认伤残鉴定或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后,将复印件附后页)

家长

签字

 

班主任

签字

 

体育教师与

卫生保健教师

签字

 

学校

意见

 

日常体育考核分数:             校长签章:

学校公章:         

招办

意见

日常体育考核分数:

统一体育考试分数:             招办负责人签章:

总计分数:                           章: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区县教育部门备案,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附件3

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耐力与定量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一)男生部分项目

项目

分值

1000

(分秒)

篮球(秒)

50

()

立定

跳远

()

掷实

心球

()

排(次)

跳绳

(分钟/次)

引体

向上

100

334

20

71

2.49

9.70

45

180

11

95

342

21

72

2.41

9.40

40

160

10

90

350

22

73

2.33

9.10

35

140

9

85

355

23

74

2.25

8.80

30

125

 

80

400

24

75

2.20

8.50

26

110

8

75

405

25

76

2.15

8.20

22

95

 

70

410

27

77

2.10

7.90

18

80

7

65

415

29

79

2.06

7.60

14

75

 

60

423

31

81

2.02

7.30

12

70

6

55

431

33

83

1.98

7.00

11

65

 

50

439

35

85

1.94

6.70

10

60

5

45

447

37

87

1.90

6.40

9

55

 

40

455

39

89

1.86

6.10

8

52

4

35

503

41

91

1.82

5.80

7

49

 

30

511

43

93

1.78

5.50

6

46

3

25

519

45

95

1.74

5.20

5

43

 

20

527

47

97

1.70

4.90

4

40

2

15

535

49

99

1.66

4.60

3

35

 

10

543

51

101

1.62

4.30

2

30

1

5

551

53

103

1.58

4.00

1

25

 

(二)女生部分项目

项目

分值

800

(分秒)

篮球(秒)

50

()

立定

跳远

()

掷实

心球

()

排球(次)

跳绳

(分钟/次)

仰卧起坐

1/次)

100

319

26

81

1.99

6.80

40

170

50

95

327

27

82

1.93

6.60

35

155

47

90

335

28

83

1.87

6.40

30

140

44

85

340

30

84

1.81

6.20

25

125

41

80

345

32

85

1.77

6.00

22

110

38

75

350

34

86

1.73

5.80

19

95

35

70

355

36

88

1.69

5.60

16

85

32

65

400

38

90

1.65

5.40

13

75

30

60

408

42

92

1.61

5.20

12

65

28

55

416

46

94

1.57

5.00

11

55

26

50

424

50

96

1.53

4.80

10

52

24

45

432

54

98

1.49

4.60

9

49

22

40

440

58

100

1.45

4.40

8

46

20

35

448

62

102

1.41

4.20

7

43

18

30

456

66

104

1.37

4.00

6

40

16

25

504

70

106

1.33

3.80

5

37

14

20

512

74

108

1.28

3.60

4

34

12

15

520

78

110

1.23

3.40

3

31

10

10

528

82

112

1.18

3.20

2

28

8

5

536

86

114

1.13

3.00

1

25

6

(三)游泳项目

时间

 

性别

分值

3分钟内游距

330秒内游距

男生

女生

3

100

100

2.5

75

75

2

50

50

1.5

25

25

1

15

15

 

(四)游泳测试规则与要求

1.参加游泳测试的学生,应具有游泳体检合格证。

2.游泳出发时从起点处手扶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

3.考生在规定的泳道内游完全程。途中不可在池底站立,不准在池底跨越或行走、拉水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

4.考生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呼吸管、手蹼、脚蹼等),但可戴护目镜。

5.考生需自备质量合格的游泳专用运动服,穿着游泳服方能参加考试。

6.考试时每人限游一次。男生在3分钟内,女生在330秒内,游完151分,251.5分,502分,752.5分,1003分。

(五)篮球测试内容与要求

1.内容:半场区域内行进间运球投篮

2.要求:由篮球场底线中点出发开始计时,运球至右侧边线中点区域(1为半径的弧)踩线后,返回运球两步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抢篮板球运球到左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返运球两步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投中或抢到篮板球停计时表。

3.行进路线(见图示)

 

起点

 

 


             

  


 

附件4

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定性项目成绩评价标准与要求

一、垫上运动

(一)测试内容

1.男生:前滚翻分腿起(3分)­——前滚翻(2分)­——头手倒立(3分)­——前滚翻成蹲立,直立(2分)­

2.女生:前滚翻分腿起(3分)­——前滚翻直腿坐(2分)­——后倒成肩肘倒立(3分)­——前滚成蹲立,直立(2分)

(二)标准与分值(整套动作)

1.男生

19.010分:滚翻圆滑,轻巧,分腿起时直膝分腿;头手倒立一次完成,身体伸展,动作稳定,停止不动2秒钟,前滚圆滑轻柔,起立无附加支撑。整套动作连贯协调,方向正确。

27.58.9分:滚翻圆滑,分腿起时微屈膝未超过30度;头手倒立一次完成,停止不动1秒钟;前滚较圆滑。整套动作连贯,方向基本正确。

36.07.4分:完成滚翻动作,分腿起时稍屈膝未超过45度;头手倒立有经直体稍停过程;前滚经背部弧形落地。

2.女生

19.010分:滚翻圆滑、轻巧,分腿起时直膝分腿;肩肘倒立一次完成,伸髋并腿直膝,身体与地面基本垂直,静止不动3秒钟;前滚团身圆滑,成蹲立无附加支撑。整套动作协调优美,方向正确。

27.58.9分:滚翻圆滑,分腿起时微屈膝未超过30度;肩肘倒立一次完成,直体并与地面基本垂直,静止不动2秒钟;前滚成蹲立无附加支撑。整套动作比较连贯。

36.07.4分:完成滚翻动作,分腿起稍屈膝未超过45度;肩肘倒立微屈髋未超过30度,静止1秒钟;前滚手撑垫后迅速成蹲立。

二、单杠(低杠)

(一)测试内容

1.男生:跳上成支撑(1.5分)­——一腿向前摆越成骑撑(2.5分)­——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3分)­——后摆下(3分)

2.女生:跳上成支撑(1.5分)­——一腿向前摆越成骑撑(2.5分)­——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3分)­——前翻下(3分)

(二)标准与分值

1.9.010分:支撑时直臂顶肩,推杠移重心同时直退完成单腿摆越,骑撑动作稳定;后摆下预摆协调,弹杠后摆有力腿过杠面,推杠展体后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下慢而轻,落地近杠。

2.7.58.9分:支撑时直臂顶肩,单腿摆越时微屈膝,后摆下弹杠后摆经展体,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下落地较轻。

3.6.07.4分:支撑时直臂,单腿摆越摆越时重心移动和摆腿不协调,先摆越后换手,或摆越时落地一次;后摆下有腹离杠和推杠过程。女生前翻下独立完成。

三、双杠

(一)测试内容

1.男生:跳上成分腿坐(1.5分)­——分腿坐前进一次(3分)­——两手换成体前握杠,后摆并腿进杠,前摆,后摆(2.5分)­——前摆下(3分)

2.女生:跳上成分腿坐(1.5分)­——分腿坐前进一次(3分)­——屈膝弹杠,前摆并腿进杠,后摆(2.5分)­——前摆下(3分)

(二)标准与分值

1.9.010分:跳起支撑紧接直膝分腿落杠轻巧;前进时直腿,经展髋滑杠顺畅;进杠过渡圆滑,前后摆动一次、顶肩直臂高而稳;前摆下时直腿有挺身过程,落地平稳。整套动作熟练、协调。女生屈膝弹杠有力,并腿直膝进杠,动作协调。

2.7.58.9分:跳起紧接举腿过杠分腿坐;前进时两腿基本伸直,滑杠无停顿;前后摆动直腿直臂,前摆下经展体落地较稳。整套动作较协调。女生屈膝弹杠有力,并腿进杠。

3.6.07.4分:起跳后两腿同时举起分腿坐;前进时两腿滑杠无明显停顿或先后;进杠后有多次摆动,前摆下时屈髋,落地不够稳。女生经弹杠后两腿同时进杠。

四、支撑跳跃

(一)测试内容

山羊分腿腾越(山羊高度分高、低两个高度,供学生自选),踏跳板距器械4060公分

(二)标准与分值

1.9.010分:起跳正确有力,先跳后撑,直膝分腿,在腿未过支撑点时推离器械,有展体动作,落地较稳。

2.7.58.9分:起跳正确,先跳后撑,分腿时稍屈膝未超过45度,落地较稳。

3.6.07.4分:起跳正确,能经双手同时支撑后分腿腾越器械。

 


 

附件5

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部分工作完成时间一览表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313

学生统一考试各选测项目上报

以书面及电子稿形式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名单报出后不得更改。

320

免予考试申请上报备案

按市教委文件规定,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46

日常考核成绩校内公示

张榜公示3天。学生对分数有异议的,由学校予以复核。

41112

统一考试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415

日常考核汇总成绩上报

按区统一格式,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由该班班主任和任课体育教师签字确认,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一式两份,一份学校自存,另一份报送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审核(书面及电子稿)。

425

补考

统一考试

缓考及往届、返沪学生。